民政
拼音:mínzhèng
英语:civil administration
基本含义
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,如户政、婚姻登记、优抚、救济等。
词语解释
犹政事。
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渠水》:“汉和帝时,右扶风鲁恭……徵博士侍中,车驾每出,恭常陪乘,上顾问民政,无所隐讳。”宋梅尧臣《送杨浩秘丞入蜀》诗:“有母不得养,法当之远官。虽曰在民政,孝心寧得安。”《宋史·真宗纪三》:“戊辰,禁内臣出使预民政。”
民主政体。
梁启超《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·亚里斯多德之政治学说》:“然彼非真行民政耳,苟真行民政则进矣。”柳亚子《题<太平天囯战史>》诗:“但使江东王气在,共和民政自千秋。”
今指包括选举、行政区划、地政、户政、国籍、民工动员、婚姻登记、社团登记、优抚、救济等项的国内行政事务。
民政的造句
1、各种海军组织秘密地混合在各民政机关之中。
2、 1901年7月4日军事统治为由民政总督威廉?霍华德?塔夫脱为首的文官政府所取代。
3、 民政部
4、 民政局
2、 1901年7月4日军事统治为由民政总督威廉?霍华德?塔夫脱为首的文官政府所取代。
3、 民政部
4、 民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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