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辞
拼音:guàcí
英语:to interpret the divinatory trigrams
基本含义
《易经》中说明各卦意义的文辞。
词语解释
说明《易》六十四卦每卦要义的筮辞。即各卦卦形、卦名之后为卦辞。一说,卦辞包括卦形和卦名。见高亨《周易大传今注》卷首。
罗惇曧《文学源流·论<易>》:“至马融注《易》,始以卦辞为文王作,爻辞为周公作。”
后世指占卦术中说明卦象的文辞。
王西彦《风雪》四:“这时,他刚刚占了一卦,向大家报告了吉凶,又念了卦辞。”
卦辞的造句
1、除《旅》卦二“童仆”之“童”是名词,应训为奴外,《蒙》卦卦辞及其六五爻辞的三个“童”字、《观》卦初六爻辞的“童”字、《大畜》卦六四爻辞的“童”字,都是动词,都当解为“去尽”或“脱”,、“脱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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